根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食品摊点经营者应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食品摊点备案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经营者身份证明、健康证明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后发放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食品摊点的管理制度和档案,查验备案凭证。食品摊点经营者应当进行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以备接受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和群众监督。
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开发建设了食品摊点监管平台并上线试运行,在经营者申请备案环节,平台通过共享卫健部门的数据,申请人可免于提交健康证实现“免证办”,同时平台申请对接调用全市72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电子印章,为下步在“爱山东”实现免于提交身份证明、备案全程网办扫除了障碍。在市场开办者查验环节,工作人员通过扫描市场监管部门为摊点免费制发的二维码,即可在线查验经营者备案信息,经营者可免于提交备案凭证。在食品安全监管环节,执法人员可通过扫码可查看该摊点全部法定公示信息,经营者无需再同时公示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摊点所使用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等证件材料。平台正式运行后,“免证明”将给经营者备案带来极大便利并减轻经营各种公示负担,为提高全市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