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0MB2856435T/2024-02720 发布单位: 懂球帝官网,懂球帝直播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分类: 反不正当竞争 成文日期: 2024-09-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典型案例:扬州市某米业有限公司实施混淆案

时间: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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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23年12月,高邮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线索,对扬州市某米业有限公司生产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有待使用的“宜兴香米”外包装袋500只,该外包装与宜兴市康乐粮食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宜兴香米”外包装近似,引人误认为其生产加工的大米与宜兴市康乐粮食加工有限公司存在特定联系,给消费者造成混淆。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3月,高邮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宜兴香米”外包装袋500只并处罚款30000元。

典型意义:一些经营者为招揽客户,在营销宣传过程中,擅自使用行业内知名企业的商业标识,导致消费者误认混淆。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侵犯了知名企业的合法权益,更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甚至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市场监管部门将予以严厉打击。